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董瑞丰、李恒)医疗安全风险应对能力不足、推诿拒诊患者、泄露患者隐私……记者20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这些突出问题将被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还将被通报曝光。
根据当天公布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自今年6月起到2026年5月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医疗文书书写和管理不规范、医院感染管理不到位、泄露患者隐私、电子病历系统管理不到位、医德医风建设管理不到位等十大问题。
其中,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延误急危患者抢救、伪造篡改病历、未经亲自诊查开具医学证明文件、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和培训教育不到位等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根据方案,专项行动包括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评估等阶段,强调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自我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患者安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在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发现医疗质量安全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制度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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