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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08:19:55 来源:东南早报
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毕业照拍摄收费的通知》

泉州网5月26日讯 (融媒体记者龚翠玲)泉州市教育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毕业照拍摄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近期,泉州市教育局接到家长反映,个别学校以“毕业留念”名义组织学生拍摄高价毕业照,或默许家委会以“自愿参与”为由变相收取拍摄费用。此类行为加重了家长经济负担,也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收费秩序。

《通知》要求,集体毕业照拍摄费用不得转嫁给家长。学校应组织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集体毕业照,拍摄坚持“简朴、温馨、教育为本”原则,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不得向家长收费。家委会不得以任何名义统一组织、收取毕业照拍摄费用。学校作为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增强教育收费自律意识,加强对家委会的监督指导,明确家委会职责边界,不得默许或暗示家委会代行收费职能,不得以“集体活动”“班级留念”等名义代收毕业照相关费用。如发现家委会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学校须第一时间制止并妥善处理,主动向家长说明情况并退费。除集体毕业照以外,仍有需要入校拍摄毕业留念照的家长及学生,可以由学校安排时间方便家长、学生入校拍摄,不得收取场地费用。

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教育收费监管,结合每年的教育收费检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违反各项教育收费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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