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5月9日讯(融媒体记者谢曦)为提升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控水平,切实保障群众身心健康,泉州市住建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的通知》,通过细化技术防控措施、优化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系统性举措,推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向精细化、常态化纵深发展。
《通知》明确全面落实“六个100%”防控措施:施工现场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主要施工道路路面100%硬化、裸土100%覆盖或绿化、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特别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须在招标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针对装饰材料切割、现场搅拌等易产尘环节,规定必须采取封闭作业或抑尘措施,并鼓励使用预拌砂浆、环保抑尘剂等技术。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中心市区及空气污染严重区域在建项目,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用施工现场扬尘自控监测定期联动喷淋设备,或根据工地PM2.5、PM10数值自动启动喷淋系统,自动降尘抑尘,设备费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按实签证,竣工时决算。同时,加强“国控点”区域扬尘防控督导。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将施工扬尘防控列为建筑工地首次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加强巡查督导和部门联动监管,并开展远程视频巡查。在此基础上,我市建立“红黄牌”警示机制,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列入“黄牌”预警清单管理,指导帮扶,函告整改督办;将“黄牌”警示后仍整改不力,或到达整改时限仍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列入“红牌”警示重点清单,按规定约谈、处罚,直至通报曝光。
为建立奖惩机制,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情况将被列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优质工程评选等评优评先表彰的重要参考,对于施工扬尘防控措施未落实且拒不整改、未按限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项目,纳入限制评优评先名单。同时,列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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