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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08:40:14 来源:东南早报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仑苍派出所在辖区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对“离谱”夫妻,丈夫洪某因醉驾被查后,妻子张某竟也酒后驾车火速来查看,最终夫妻双双被依法处罚。

泉州网3月11日讯 (融媒体记者陈玲红 通讯员林春晖)近日,南安市公安局仑苍派出所在辖区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对“离谱”夫妻,丈夫洪某因醉驾被查后,妻子张某竟也酒后驾车火速来查看,最终夫妻双双被依法处罚。

当日,仑苍警方按例设卡检查,在距离设卡点不远处,一辆电动摩托车突然停车。民警立马上前拦截,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鼻而来。当民警问驾驶人洪某是否有喝酒时,洪某神色慌张,表示自己并未喝酒,不愿配合民警对其酒精检测。经过民警以案释法,洪某方才承认自己喝了酒。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0mg/100ml,后经抽血送检,检出驾驶人洪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7.0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分钟后,民警又发现一女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摩托车在卡点前观望,当发现民警望向其方向时,该女子试图调头离开,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其控制,要求驾驶人张某下车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时就想着赶紧过来看看我老公的情况,忘了自己也喝了酒。”经了解,洪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当天22时许,夫妻二人在开发区吃夜宵,酒足饭饱后,张某便先行驾驶电动摩托车回到家中。不久,张某便接到洪某的电话得知其醉驾被民警查获,情急之下,张某驾驶电动摩托车赶往现场查看,不料也被民警查获。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洪某被依法处1000元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张某被依法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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