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8月6日讯 (融媒体记者吴宗宝 实习生钟熠婷 通讯员蔡文博)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园林街巷……近日,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南安市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据了解,《方案》适用于南安市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中明确可作为立体生态住宅的住宅、商住等项目。同时,立体生态住宅应在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允许的重点地段试点地块项目且在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时才可进行规划建设。
试点项目可采用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园林街巷、底层公共休闲空间等建设形式,住宅建筑单套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120平方米。其中,户属空中花园要求设置外挑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的空中花园,宜设置在每套住宅的客厅外及建筑转角处,且空中花园正对上一层外墙面不得设有客厅、卧室、厨房、书房的窗户,以保证私密性。空中园林街巷要求设置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的供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底层公共休闲空间要求建筑底层(除底层设置商业外)设置层高不低于3.3米、不高于6米的居民公共休闲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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