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要闻
2024-06-21 16:39:05 来源:新华社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1日发布了一批惩治涉麻精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以期更好指导、引领各级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并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1日发布了一批惩治涉麻精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以期更好指导、引领各级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并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麻精药品具有止痛、镇静等作用,也具有较强的致成瘾性和依赖性,一旦滥用,社会危害严重。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案件隐蔽性强、物质来源多样、社会危害大,证据运用和法律适用难点多。

该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夯实证据基础,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强化诉源治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强化对麻精药品的监管。

据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在对毒品犯罪整体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的同时,将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对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的惩治力度,并且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多措并举加强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通过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跟踪落实等方式推动开展深度治理;建立与相关单位联合会商机制,推进监管常态化、规范化,防止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通过寄递方式流入非法渠道。(记者刘硕)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