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网6月5日讯(融媒体记者 傅恒 庄丽祥 实习生 刘金明 通讯员 吴文霞 黄阿兰 文/图)5月13日,福州市鼓楼区一小区的电动车停放区域着火,烧毁11部电动自行车、2部自行车,幸好停车棚设在室外,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5月21日凌晨4时许,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玉塘村16栋,室外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就在同一天,广东省珠海市一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电池集中充电站突发起火……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让不少市民隐隐担忧。泉州中心市区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24万辆。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问题,泉州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近期多次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不少单位、小区也采取措施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那么电动车该如何停放、如何充电才安全?住宅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到底难在哪?便利和安全,究竟如何兼顾?本期《封面纵深》,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进市区多个小区,对话部门与群众,探寻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良方”。

近年来,泉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上升。因其灵活方便、价格实惠的特点,电动自行车成为不少市民短途出行的优先选择。但由于停放场所有限,部分电动自行车停放混乱,居民小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车辆管理难度倍增。数量激增、停放困难,则进一步加剧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也在无形中增大了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风险,让车辆管理面临多样化挑战……

乱象
小区停车难充电难 储藏间楼道停满车
“电动自行车无处停放,挤在楼道里,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对于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车难的问题,不少市民都很头疼。
“小区建成多年,人和车都越来越多,停车成了一个难题。”住在丰泽区中毅丽景城小区的市民郭先生说,小区公共停车棚位置有限,而电动自行车数量又不断增加,物业曾扩建车棚,但是仍无法满足业主的停车充电需求。一到晚上,没地方停车的居民就“见缝插针”,将车随意停放。此前,也有业主提出将小区中庭的小广场拆掉修建停车棚,但是有些业主不同意。
在市区丰盛假日城堡小区14号楼,二楼整层有几十个紧挨着的储藏间,不少住户将车辆停放在储藏间内。而在储藏间外的通道处,也到处停放着电动自行车,其中,还包括一些“僵尸车”。有人从储藏间拉线出来充电,有人直接停在储藏间内充电。储藏间楼层通道狭长、通风差,一旦发生火灾,烟气极难疏通,且极易沿住户楼梯间向高层蔓延,酿成严重的火灾事故。
记者采访了几名将车停在通道中的业主,他们均表示不清楚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行为。虽然物业曾采取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推出消防通道,但小区室外实在没地方停车,所以他们还是选择将车停进室内。
据该小区一位业主介绍,丰盛假日城堡为开放型小区,楼下有商铺,外来人员和车辆可以自由出入。小区配套的公共停车位少,有时候根本没地方停。该小区一物业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经常劝导业主室内不能停车,也曾采取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室外,但都没有收到很好的成效。

室外充电区无顶棚 居民担心雨天充电危险
位于鲤城区金龙街道的江南花园城小区,是一个大型住宅小区,AB两个区共有住户1700多户、3000多人。据小区物业摸底,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有2380辆左右。
记者走访中发现,该小区地面公共区域设置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还安装了智慧充电设备,有300个智慧充电插孔供小区居民充电。
据悉,此前该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一直在地下室充电,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充电区域外迁原本是件好事,但小区业主陈先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天气好的时候在外面充电时挺安全的,但是一遇到下雨天,室外的区域没有顶棚,车辆淋着雨充电,更不安全,就怕充电器进水引发着火。”
记者采访时正值下雨天,当天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地面的集中停放区域,却没有一辆电动车在充电。记者还注意到,有不少小区居民仍然选择将电动车骑进地下室,在地下室充电。
业主“飞线充电”物业劝导不见效果
安雅物业江南花园城小区项目经理高春林告诉记者,此前,有些业主把电动自行车牵回家,有些业主还采取“飞线充电”,物业也进行了劝导,并强制将飞线剪断。但是,把电动自行车从地下室迁出来的工作,阻力还是不小。前段时间,物业一度将地下室充电区域的电断掉,不少业主反对,最后只能再把电闸打开。“业主知道地下室充电不安全,但也怕下雨充电不安全。”高春林说,小区有安置房、商品房,如果给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装上顶棚,至少要花20万元,这笔经费很难筹措。
据了解,目前,小区物业还在和业委会协商,寻找第三方进行投资,再承包经营权,满足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让他们自愿将车从地下室停到公共车棚,也让小区居民充电更加安全。
类似的困境在泉州一些小区内并不罕见,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不少小区业主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表示担忧。在市区东海泰禾首玺,小区内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车辆均停放在小区外的广场上,广场设有充电棚。电动自行车没进小区停放,对小区的消防安全有好处。但是有些业主觉得不方便,两处充电区域,一处有顶棚遮挡,一处却是露天的,万一充电时遇到下雨,也是麻烦。

举措
公共停车棚配置消防设备 喷淋装置曾“立功”
记者在走访时还发现,一些小区在增设集中停车棚的情况下,不仅配备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备,还增加了喷淋装置。
在鲤城区南益鲤景湾三期的集中充电棚内,有序地停放着两排正在充电的电动车,墙上张贴着安全告示,充电棚内还配备了灭火器和简易喷淋装置。万一发生火灾,简易喷淋装置就会自动启动,第一时间扑灭火苗。
此前,该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内,一辆电动车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火灾发生时,停车棚的喷淋装置及时启动,不停地往外喷水,有效制止火势蔓延和烟雾扩散,小区内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拿来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鲤城区江南消防救援站救援队员赶到后,根据现场情况,铺设一支水枪对准起火车辆进行扑救,成功将明火扑灭。

充电棚增设隔断墙 停车充电更安全
鲤城区向阳花苑小区为了最大程度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安全风险,为小区内的充电棚增设了隔断墙。
近日,记者在向阳花苑看到,在该小区2号楼、3号楼楼下,有一个长约100米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棚,里面停满了车。三堵新修葺的隔断墙,将车棚分隔开来。
“增设隔断墙,可以有效防止火势蔓延。”向阳花苑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吴丽萍介绍,该小区2018年4月交房,为了方便业主停车充电,物业在小区空地上修建了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棚,总共有充电位近400个,并配备了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淋系统。今年2月,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发生火灾后,在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物业在停车棚内增设了几处隔断墙,安装了消防水带、漏电开关,尽可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行动
泉州集中开展夜查行动 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据统计,电动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接近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5月下旬至6月中旬,福建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
据悉,此次夜查重点整治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5月23日、5月29日,泉州市集中开展夜查行动,共检查场所5120个,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5993辆,拟受案处罚122起。下一步,泉州将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改装、回收、停放、充电和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遇消防违法行为“提醒纠正单”柔性执法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4月19日起,鲤城消防联合区交警大队推出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贴单”执法新机制,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提醒纠正单”针对首次发现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等违法行为进行告知提醒。被张贴告知电动车辆信息将实时共享至区交警大队,区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将同步向电动车车主发出短信告知提醒,要求车主规范停车、规范充电,并按规定限期整改。此机制的推出本意不在处罚,旨在希望通过“提醒纠正”的柔性执法方式,呼吁车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起到宣传、教育、警示和督促整改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贴单执法权已赋权至辖区8个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基层赋权执法有效应对成百上千的电动车违停、“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充分调动社区街道的力量,使一线消防力量成倍扩大,实现隐患的闭环处理。

屡教不改酿事故 房东受到行政处罚
社区工作人员刚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转头房东继续将数辆电动自行车停在家中,屡教不改险酿大祸。
近日,晋江市罗山街道一民房发生火灾。据监控显示,起火原因为小孩子玩火引燃电动自行车,由于燃烧面积较小,消防救援人员很快控制了火情。但由于电动自行车燃烧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消防救援人员持续出水进行控制,现场三辆电动自行车被烧得只剩铁架,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发现,事发时,该居民家中竟同时停放数辆电动自行车。不久之前社区工作者刚对该房屋开展消防检查,并在检查中指出屋内停放4辆电动自行车且私拉电线给车充电的问题。针对责任人曾某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行为,执法人员对曾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电动车违停、私拉电线最高罚款5000元
为强化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去年起施行的《福建省消防条例》针对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等方面有了具体规定。
根据《条例》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当在单位、住宅区的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
违规个人和单位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管理单位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将受到处罚。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充电安全的日常巡查,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安全宣传教育、停放充电管理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做好巡查、检查工作。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管理单位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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