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5月17日讯(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赵美缘 庄小强 蒋巧玲)随着天气逐渐炎热,非法改装汽车、摩托车“飙车炸街”的现象有所增多,泉州交警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相关部署安排,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近日,丰泽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现有一部白色轿车涉嫌非法改装。民警迅速锁定违法车辆并将车主魏某传唤到案。经核查,魏某为车辆“升级”了底盘升降功能,并更换了更宽的车身包围、轮胎,车辆轮毂、车身颜色均有改变且未备案。民警责令魏某将车辆恢复原状并依法对其作出教育和处罚。
此外,晋江交警大队二中队、深沪中队民警在梅岭街道五店市梅园路路段执勤时,查获吴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改装排气管“炸街”扰民。丰泽交警大队民警在泉秀街田安路路口查获一辆小型轿车涉嫌非法改装。经核查,驾驶人张某从网上购买配件为该车更换了前后保险杠、尾翼、后视镜、轮毂等配件,且还改装了车辆排气装置。晋江交警大队二中队、深沪中队民警在罗山和平路兰峰小区路段执勤时,查获陈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改装排气管“炸街”扰民。
据泉州交警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车辆为小型客车(跑车)、摩托车(大功率)、燃油助力车、改装电动车、群众举报的“飙车炸街”车辆等。重点违法行为为追逐竞驶、飙车炸街、冒黑烟、无牌无证。其中,“飙车炸街”和“炫技”主要涉及超速行驶、非法改装,冒黑烟主要涉及非法改装、尾气排放不合格和违反尾气排放禁令等。重点道路为旅游景区道路、居民集中区道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重点时段为周末、夜间9时至凌晨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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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系非法改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改装的危害
1.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2.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4.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5.改装排气系统的消音器,不仅噪音大、污染重,还干扰其他驾驶人及行人注意力,易发生危险。
6.改装车辆制动系统,极易导致制动不足或失效;改装悬架则将影响车身稳定性、平衡性及通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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