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2月29日讯(记者赖劲松)“泉州、漳州加快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办好世界闽南文化节,开展与澎湖融合发展实践……”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福建省委省政府28日正式发布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共建共享第一家园,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示范样板,以及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构建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等方面,都给出了详细的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共建共享第一家园,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示范样板。将出台多项措施优化在闽台胞子女申请就读中小学流程,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台胞在闽购房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闽台企可参评“福建老字号”“中华老字号”。
《实施意见》明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构建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在持续提升厦门与金门融合质效方面,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对外开放、公共服务、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纵深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制定金门居民享受厦门同城待遇的政策举措,打造厦金“同城生活圈”,适时推动厦门与金门共建共享基础设施。
在推进福州与马祖创新融合方面,制定马祖居民享受福州同城待遇的政策举措,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推动共建两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促进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创新融合,吸引台胞台企参与福州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福马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等工程大陆侧项目,做大做强福州到马祖的客货运航线。
在拓展其他地区对台融合实践方面,泉州、漳州加快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办好世界闽南文化节,开展与澎湖融合发展实践。推进三明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发展龙岩、三明客家文化对台交流项目,成立闽台客家文化研究与交流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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