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发布通知推进“五一”假期文明旅游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 开展志愿服务
泉州网4月28日讯 (记者廖培煌 实习生苏春艳)今年“五一”假期是春节后的第一个小长假,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于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的通知》,进一步倡导文明旅游社会风尚,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推进泉州市文明旅游工作深入发展,确保市民和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序”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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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文明委下发通知 做好“五一”期间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
4月29日至5月4日,《泉州晚报》《东南早报》和各县(市、区)报纸利用公益广告版面,每天刊发1幅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同时,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加大推送力度,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在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枢纽,以及旅游景点、出入境窗口、宾馆饭店、旅行社、商贸核心区等重点场所,集中悬挂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并在上述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
发挥泉州文明网及新闻网站、旅游网站和旅行社电商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文明旅游专题策划。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要策划推出“五一”文明旅游报道专题,以图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动态呈现。
组织招募文明旅游志愿者,重点围绕文明引导、游览讲解、旅游咨询、特殊群体帮扶、安全提示、应急救援、卫生清理等方面,深入景区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及公共场所,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旅游景区(景点)要依托游客中心加强文明旅游志愿服务队和服务站建设,增加文明督导员,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出行。旅游团队要设立文明旅游督导员,挑选责任心强的游客担任,协助做好文明引导工作。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要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环境维护、免费导游和讲解等志愿服务,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各县(市、区)文明办要组织力量到景区景点、旅行社和游客集中的场所,开展明察暗访,推动文明旅游和志愿服务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五一”前后,各县(市、区)文明办要组织对旅游单位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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