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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4 11:49:13 来源:石狮融媒、晋江经济报

24日,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

内容如下↓↓↓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8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石狮市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凤里街道振兴路107号。

2.湖滨街道宝岛中路339号泰禾广场9号楼、曾坑蓉园宝塔34号。

3.灵秀镇云锦路188号正荣府8号楼,石龙路288号世茂摩天城一期D3幢A梯、B梯。

4.宝盖镇长宁北路208号兴进豪园12号楼、13号楼,回兴路288号龙喜华城8号楼2梯。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封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区域。

三、封控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请及时向驻点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23日,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

内容如下↓↓↓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19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将晋江市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范围

(一)青阳街道

1.青华社区和平中路好人家公寓。

(二)梅岭街道

2.双沟社区学校路17号、18号、19号、20号;

3.竹树下社区速家公寓(松苑店)。

(三)陈埭镇

4.桂林村桂东路42号、45号、46号、47号、48号、49号、52号、54号;

5.洋埭村龙辉东路20号、22号,七一中路1364号;

6.溪边村中梁城心首府小区。

(四)池店镇

7.东山村北区15 号、17号、18号、21号、98号;

8.新店村下街中区21号、114号、116号、204号、207号,下街北区177号。

(五)新塘街道

9.后库社区后库新村55-57号。

(六)永和镇

10. 梨星村西区65-67号。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封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区域,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三、封控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求助管控服务专班或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595-85601587(青阳街道)、0595-85681229(梅岭街道)、0595-85180143(陈埭镇)、0595-85985284(池店镇)、0595-88129907(新塘街道)、0595-88081185(永和镇)。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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