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24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王荣锋)此次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先后有20多万人次志愿者挺身而出,成为防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昨日,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志愿者协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助力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要做到文明服务。志愿者在服务时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避免与服务对象起冲突。如遇突发事件或疑难困惑,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寻求帮助。如有接触阳性确诊人员或出现发热、咳嗽等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告。
要做到规范服务。志愿者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穿戴医用隔离服、口罩、防护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规范整洁穿着志愿者服装(拉好拉链、翻好衣领),做好自身消毒、清洁等措施。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组织要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岗前培训,志愿者要自觉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要树好形象。参与疫情防控一线服务的志愿者,要自觉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服务中保持务实作风,踏实服务,服务现场不得拍摄、传播有损志愿服务形象、有碍疫情防控工作的照片,不摆拍、不作秀、不走过场。志愿者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防疫工作,自觉维护泉州志愿者形象。
《通知》表示,各地文明办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指导,志愿者协会(联合会)要负责具体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引导,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质量,为全面取得疫情防控胜利贡献志愿服务力量。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