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变身宣传员,引路效应显现——7人同日登记捐献遗体器官
泉州网3月11日讯(记者 陈灵 黄耿煌 通讯员 周培煌 文/图)3月9日这一天,南安共有7名市民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早上,溪美的陈永超来到南安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完成捐献登记;下午,一场特殊的遗体器官捐献集体登记仪式在罗东镇政府的会议室里举行。来自罗东的黄荣华、刘友土和黄洪玉、黄雪娥、黄惠治及不愿具名的黄女士4位“老姐妹”,如约来到现场,在南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郑重地在《福建省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签下了名字。7人中有退休老党员、职工,还有家庭主妇,其中年龄最大者91岁。
6人同场登记捐献遗体器官
陈永超到南安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完成登记手续
九旬老党员报党恩
与友人同登记
当天下午的集体登记现场,在两个女儿的陪同下,91岁高龄的黄荣华前来办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手续。他是一名退休教师,有着50多年的党龄,虽已高龄,但思维清晰、耳聪目明。“我现在的退休生活很幸福,子孙们也都有出息,如果没有党和国家,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在登记过程中,他动情地说:“我自幼家境贫寒,只上过3年学,14岁便因家境困难辍学务工。1952年,赶上党和国家的好政策重返校园,通过刻苦学习,以优异成绩获得保送就读师范学校的机会,毕业后成为一名教师,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心怀党恩,不管在岗位上还是退休后,黄荣华都不放弃任何一个为社会贡献力量的机会。2005年至2007年,他参加老年人大学讲师团,到各村进行无偿励志演讲;振兴小学建校一百周年,振兴村计划成立教育基金,他又捐出1万元。随着年龄的增长,每当想到如何报党恩,他都久久难以入眠。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通过友人刘宗兴得知遗体器官捐献登记事宜,便做出这个决定。当他在登记表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后,脸上露出幸福满足的笑容。
同样在刘宗兴的影响下,振兴村的退休职工刘友土也来现场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作为黄荣华、刘友土捐献登记的“引路人”,70多岁的刘宗兴特意来到现场。他已于2017年进行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多年来常常向身边的人传递遗体器官捐献的观念,让更多人逐渐接受、支持,从而加入其中。
“老姐妹”一拍即合
相约实现心愿
现场,记者还见到了熟悉的面孔——去年与3位友人结伴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黄秀兰(泉州晚报2021年3月4日第6版报道)。原来,她是当天来登记的另外4位“老姐妹”的“引路人”。一年来,她也一直传递遗体器官捐献的正能量。
泉州晚报去年3月4日第6版
去年,罗东镇荆坑村的黄雪娥在与黄秀兰的一次交谈中了解到遗体器官捐献登记一事,觉得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也萌生了登记的想法。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想法一直未能实现。她与另外3位“老姐妹”常常谈起遗体器官捐献事宜,结伴登记成为志愿者的想法一拍即合。她们认为,身后事越简单越好。人的一生很短暂,将来身故后捐献遗体、器官,既能帮助他人延续生命,又可以为医学事业作出贡献,是一件有利于社会的大好事。
“看着越来越多人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真的很开心。”黄秀兰说,今后,她还会宣传遗体器官捐献的意义,带动更多人加入捐献志愿者队伍。
“引路人”效应显现
捐献渐成风气
“很久之前,我就看过遗体器官捐献的报道。后来受到在医学院上学的女儿的影响,在征求家人的意见并得到支持后,就决定前来登记了。”当天早上,来自溪美的陈永超在南安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完成遗体器官捐献登记手续。
南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以及人们观念的转变,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得到越来越多人的理解和支持。一些登记捐献的志愿者也成为宣传员,通过实际行动让更多人认识到,去世后将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器官捐献给需要移植的人是一种生命的升华。据统计,目前南安市登记的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已超过5000人。2022年以来,南安市累计登记遗体器官捐献250多例,其中线下遗体(器官)捐献登记1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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