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1号)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9月14日-9月17日,具体安排以各镇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惠安县域范围内所有居民(含暂住人员)。
三、采样地点
以各镇、村(社区)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所在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携带手机、身份证,准备好“八闽健康码”“核酸检测码”(提前扫码登录“泉州市核酸检测平台”获取),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
2.采样前2小时内避免进食,前半小时内禁止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
3.采集口咽拭子时,头向后仰,张口发出“啊”音,充分暴露咽喉,如若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请尽量放松、深呼吸。
4.采样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时方可取下口罩),避免相互聚集和交谈;不要触碰采样人员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检测结束后,要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
5.凡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的,一经发现将采取强制集中隔离措施,费用自理。对拒不配合、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此次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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