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宏伟
最近,一位数年前在新闻采访中语出惊人的“网红”刑满释放,随之而起的是网传超过30家网红经纪公司以重金发出邀约,力邀这位被网友称为“窃格瓦拉”的周某作为主播,意图再明显不过了:这是一个可以日进斗金的“网红”,谁签下了,意味着蜂拥而至的流量与财富。
然而,在疯狂消费“窃格瓦拉”现象的背后,却暴露出网络商业对社会道德底线的轻蔑以及对国家法制的漠视,更反映出在风风火火的网红直播现象背后急需相关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不可否认的是,无论网红主播出身如何,在成为网红的那一刻起,主播的言论无异于一个媒体所发出的声音。而一旦周某在直播中继续无意间表达或者流露出他那句“名言”:“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那么可想而知这对主流价值观和道德底线形成多么大的冲击力!尤其是在全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积极复工复产的大局之下,将对多少老老实实勤奋工作的年轻人形成误导!即便是周某改过自新,在直播中不再涉及类似内容,但他这段从盗窃犯到网红的“传奇”经历将会对整个社会形成怎样一个扭曲的价值观。
笔者认为,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对网红经纪公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约束,及时约谈此类公司,严把主播入口关;另一方面,对于刑满释放人员从事网络传媒工作,能否以立法的方式规定进行相关背景资格审查和传播力评估。同时,对于此类人员开设的直播节目能否进行分级提示并设置受众门槛,避免网络受众尤其是青少年备受误导。这样既断了那些企图过度消费各类“网红”影响力的经纪公司的炒作念头,也对刑满释放人员从事网络直播等影响力较大的工作建立了一个至少能有效管理的法制框架。
说到底,网红经济并不是“洪水猛兽”,完全没有必要因噎废食,但如何监管好那些面对网络上一丝风吹草动就蠢蠢欲动的网红经纪公司才是关键;如何把各种话题瞬间“泛娱乐化”的不良风气扭转过来,避免再次出现“窃格瓦拉”们走红网络才是监管部门应该值得深思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唯有如此才能让网红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才能确保主流价值体系和网络空间不再轻易受到冲击与污染。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