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13日讯 (记者黄祖祥 通讯员谢佩龙)因疫情原因,2020年度晋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但不超过2020年6月30日。未在期限内缴费的参保人将被视为“脱保”,医药费需全额自付。
据悉,为避免未缴、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造成的医疗费用报销空白期,晋江提醒未参保缴费的群众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疫情期间,晋江医保推行“不见面”的非接触办理服务方式。参保人可通过关注“晋江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拨打968919进行参保登记,并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云闪付APP等途径进行缴费。缴费后,待遇享受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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