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许志峰)中国证监会日前宣布,正式推出“小额快速”并购重组审核机制。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即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证监会受理后直接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在相关问题的解答中,证监会表示,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一是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二是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不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的情形包括:如果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按照“分道制”分类结果属于审慎审核类别的。
据介绍,近年来,证监会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通过大幅取消和简化行政许可,90%以上的并购重组交易目前已无需证监会审核。随着证券市场并购重组交易日趋活跃,交易金额小、发股数量少的小额并购交易不断涌现。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并购重组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证监会针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小额交易,推出“小额快速”并购重组审核机制,直接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简化行政许可,压缩审核时间。
在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对财务顾问、资产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的问责,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强化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监管效能,深化监管改革,持续研究优化并购重组流程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 人民日报 》( 2018年10月10日 10 版)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