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西等8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罪等一案。该案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省法院审理规模最大,被告人数最多的一宗涉黑案件,被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西自1999年开始招收、纠集团伙成员在宝安新安、西乡一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003年12月,王某西带人持枪收取债务并现场开枪将3人打伤,因此被宝安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2006年6月,王某西出狱后,继续招揽团伙成员,并迅速扩大规模,发展成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参与人数众多,组织关系稳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宝安新安、西乡一带通过多次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行为非法垄断了该区域的某牌啤酒销售市场;通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手段强行夺取宝安固戍、西乡大铲湾一带的土方工程、砖渣废料运输填埋工程;同时还纠集组织成员开设赌场。通过上述方式,该组织聚敛了大量财富,并将获取的经济利益用于给团伙成员发放工资,使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该组织利用其强势地位,通过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等,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对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根据其个人意愿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部分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因王某西涉黑组织成员多达140余人,涉案资金800余万元,案情疑难复杂,该案庭审将持续至10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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