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9月19日讯 (通讯员张胜军 苏秋萍 林建新 记者吴水保)前日,晋江法院适用“3+4”大陪审模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某源、蔡某荣、蔡某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恶势力团伙,被告人蔡某源危险驾驶一案,并同步在线直播,本案将择期宣判。
晋江检察院指控,2017年10月至今年1月,被告人蔡某源、蔡某荣等三人纠集被告人蔡某维组成恶势力团伙,通过在微信群、微博上捏造不实信息等方式,多次煽动并组织村民到被害单位开发投资的工地,阻止正常施工,从而索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被害单位严重损失。今年1月,被告人蔡某源因涉嫌醉驾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属于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之一,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晋江法院高度重视,由院长担任审判长、两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对本案事实、证据、定性、量刑等问题分别提出了充分的控辩意见。
据介绍,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晋江法院适用大陪审模式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并组织了54名人民陪审员代表观摩、旁听庭审。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涉黑恶案件的审理,扩大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参与扫黑除恶的热情,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