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梁静)从今年9月起,厦门市将提高对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的财政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等级,提高幅度最大的达一倍。昨天,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答了有关提高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相关问题。
所谓“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就是收费相对平价的民办幼儿园,这些民办幼儿园自愿参加政府的分级收费管理,按照级别实行最高限价收费,政府依据入读的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补贴幼儿园一部分费用,相当于政府为这些符合条件的幼儿上幼儿园买了一部分单。
各等级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均提高
据市教育局介绍,此次厦门将在保持保教费限价收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将一级、二级、三级和合格级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的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从每生每月350元、250元、150元、100元,对应地提高至每生每月6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
也就是说,政府对民办园的补助提高了,但幼儿园对孩子的收费标准不变。
同时,厦门将增加省级示范性、市级示范性、区级示范性三个示范性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等级评定,统一按一级园的补助标准补助。允许示范园按同类公办园生均保教费标准的1.8至2倍收费,最高不超过2倍。
财政补助将根据核定的符合条件在园幼儿数计算,1年按12个月发放,以前是按10个月。补助范围为就读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大中小班(不含托儿班)的本市户籍幼儿(包括享受厦门市市民待遇的人员子女)和由教育部门统筹入园且符合幼儿父(母)在厦居住、务工及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均达1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也提高
市教育局说,厦门在确保不低于各级别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现有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将加强对财政新增补助经费的统筹管理,提高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
一是设定教师平均工资最低水平;二是明确新增经费用途,本次财政补助经费的增加部分(含示范性幼儿园财政补助的50%)要求全部用于提高教职工工资待遇;三是优化工资补助结构。设立基本工资、专业发展和绩效考核等补助项目,鼓励教师专业发展、规范执教、长期从教;四是建立区级综合奖补机制。
据介绍,目前厦门全市包括民办园、集体办幼儿园共546所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参与分级限价收费管理,提供约5.9万个普惠性学位,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际上,学前教育并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根据省里要求,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应达到80%,但目前,厦门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已占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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