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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3 10:27:09 来源:

    福建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就业“红娘”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做好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从业人员等为主体,建设一批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就业“红娘”队伍。

    就业“红娘”帮扶对象,主要是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和离校1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一对一”有针对性就业帮扶,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升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

    就业“红娘”工作任务主要是:开展结对帮扶,推动1名就业“红娘”结对帮扶2名~4名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信息,为每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推送不少于3条较为适合的岗位信息,同时积极引导推荐参加当地公益性岗位、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针对有技能提升需求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推荐参与就业见习,并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参与相关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针对有创业志向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组织他们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帮助落实好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针对因求职碰壁,长期脱离就业市场的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红娘”要加强心理健康疏导,帮助其树立职场自信,早日走出“家门”,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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