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将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的社会工作者发放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此举是为了完善保障机制,稳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申领对象为:2017年7月10日及之后,首次入职厦门范围内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就业满一年的社会工作者。
申领需符合一定条件,比如所在机构的性质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所在机构能稳定承接项目,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社会工作者还需承诺自获得补贴之日起继续在厦门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一年以上,且以往在诚信服务等方面没有不良表现。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领取0.5万元、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工作补贴。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填写相关申领表格并附相关材料,于7月20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如有造假欺诈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