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通辽7月7日电 (张林虎 王强)辗转多个省市、行程超过10万公里……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获悉,该局成功抓获一名公安部B级在逃嫌犯。
2016年8月30日,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红山咀子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一人死亡。经侦查,村民刘某海有重大作案嫌疑。
案发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两级公安机关派驻精干警力协同破案,各兄弟机关全面发动警力协查堵截。库伦旗公安局日投入警力330人、车辆110台,放弃中秋、国庆等双休假日,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拉网式搜索。
专案民警辗战安徽、黑龙江、辽宁等数省区市,行程10万余公里。尽管做了大量艰苦工作,但始终没有获得有价值线索,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2018年,通辽市公安局再掀命案积案攻坚行动新高潮。攻坚行动中,市、旗两级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在互联网上每三天推送一次征集线索公告,广泛发动人民群众。
近日,库伦旗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犯罪嫌疑人刘某海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一带活动。接报后,专案民警昼夜兼程,冒雨赶往活动区域。经历24小时的昼夜蹲守后,警方将躲藏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棚户区内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海抓捕归案。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