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5月10日讯 (记者 李菁)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卫计委了解到,我市正进一步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2020年,将对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患13种疾病者进行集中救治,对13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总额,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大病专项救治包括13个病种
据了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包括13种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
大病专项救治的对象为2016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开发对象、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另外,将新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条件为经省扶贫办、民政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认、汇总后的新增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
开设绿色通道缩短等候时间
目前,我市已确定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解放军第一八○医院作为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治疗的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县(区)级定点救治医院包括石狮市医院、晋江市医院、南安市医院、惠安县医院、安溪县医院、安溪县中医院、永春县医院、德化县医院、德化县中医院、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
各县(市、区)确定各个病种的县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原则上设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设置在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各定点医院将制定和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大病救治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服务模式。
患者“第二道”补助达90%
据了解,为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负担,对大病专项救治的13个病种将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省、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医保部门确定了省、市、县各级定点医院各单病种费用定额标准。
各地医保部门已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一道”补助的情况,确定各病种在省、市、县级医疗机构治疗中患者个人负担比例,个人负担部分再按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二道”补助的政策,给予90%补助。
另外,我市通过信息化身份标识等简洁手段明确大病救治对象身份,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