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泉州新闻
2018-05-03 08:33:29 来源:泉州网

泉州网5月3日讯 (记者李波玲 通讯员王志超)记者昨日获悉,丰泽区近期出台《社区助老员管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意见》”),从6个方面加强社区助老员管理工作,以达到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的目的。

所谓“社区助老员”,指的是利用区级补助资金,由街道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的,以合同形式确定,交由社区使用,承担所在社区养老服务相关工作的人员。具备上岗条件的社区助老员将承担采集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并做好信息化平台服务链接工作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服务网络及设施建设,协助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服务制度、服务成效,促进规范化管理。同时提供应急联动,定期走访孤寡、“空巢”、特困、高龄老年人家庭,熟悉重点特困老年人的情况,协助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协调动员各种力量帮助关爱老年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作孝亲老人的服务典范;做好购买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和其他相应的养老服务管理工作。

《管理意见》指出,将按照“区级补、街道管、社区用”的原则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岗位管理方面,将采取以街道为主、所属社区为辅、区民政局和老龄办监督的方式进行岗位管理。社区助老员的购买期限一般为一年,具体由街道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签订购买合同确定。助老员授受社工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要求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