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泉州新闻
2023-04-20 10:10:18 来源:泉州晚报
近期,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第一批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泉州网4月20日讯(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丁雅芳 苏晓晖)民以食为天。近期,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反食品浪费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第一批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四家餐饮店未提示防止食品浪费

2023年3月29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丰泽区小八冬青餐饮店(店铺招牌为“八合里潮汕牛肉火锅”)经营场所内未见有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执法人员通过微信扫码进入该店点餐系统,发现大部分菜品未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且该店负责人现场承认未在门店设置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提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8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丰泽区培松小吃店经营场所内未见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构成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31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行动中,依法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合家快餐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构成了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3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鲤城区恒琳餐饮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的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未执行临保期食品制度超市被罚款

2023年3月13日,石狮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福建省乐天天购物有限公司的超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经营场所内的展列架上摆放着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伊利纯牛奶(规格:780ml,生产日期:2023年2月17日,保质期:28天),但该超市未设置集中存放区陈列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也未在显著位置提示在售商品临近保质期。

经核实,当事人曾于2020年8月31日因未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当事人未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构成未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行为。石狮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