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泉州新闻
2023-02-20 08:16:15 来源:泉州晚报
《暂行规定》指出,应登记纳管的小散工程是指各类小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及活动。

泉州市对八类小散工程“全面纳管”

开工前须登记安全生产信息

泉州网2月20日讯 (记者谢曦)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泉州市近日出台《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针对小散工程构建“全面纳管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监管。

小散工程点多、面广、量大、规模小、工期短,且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及安全措施相对淡薄,是城市安全监管的难点和基层社会治理的痛点。

《暂行规定》指出,应登记纳管的小散工程是指各类小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八类:一是限额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二是限额以下的水利、交通、港口、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园林绿化及各类管线施工等建设工程;三是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的装饰装修;四是经批准的临时建筑(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建设活动;五是限额以下的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建设活动;六是限额以下的村民自建住宅建设活动;七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八是其他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小散工程实行信息登记制度,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委托村(社区)实施信息登记服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村(社区)办理登记。建设单位(指投资进行小散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相关安全指导。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奖惩与考核措施,鼓励单位或个人以各种方式举报、投诉小散工程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