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
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压力,根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公积金〔2020〕7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是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2021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屋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
二、申请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人均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或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且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屋。
(二)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满1年(即12个月)以上,且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发生连续3期或累计达6期以上逾期归还贷款的不良记录,当前无未归还贷款本息行为。
(三)借款人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12个月)以上。
三、申请材料
(一)泉州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或选房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贷款银行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的还款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和受理申请时间、地点
办理程序:借款人申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社会公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统一发放。
受理时间: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受理地点:
市直、鲤城区、丰泽区、开发区:市区管理部。
电 话:22191809
地 址: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C栋
洛江区:洛江区管理部
电 话:28882278
地 址:洛江区安吉路洛江建行二楼
泉港区:泉港区管理部
电 话:87083302
地 址:泉港区南山南路西侧亿达·天阶(天玺)建行一楼
惠安县:惠安县管理部
电 话:87313587
地 址:惠安县世纪大道广海新景城1号楼惠安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台商投资区管理部
电 话:27559121
地 址:台商投资区杏秀路三鑫花园台投建行二楼
晋江市:晋江市管理部
电 话:85699017
地 址:晋江市青阳迎宾路169号晋江建行十五楼
石狮市:石狮市管理部
电 话:88631672
地 址: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石狮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南安市管理部
电 话:86389700
地 址:南安市普莲路432号南安建行一楼
安溪县:安溪县管理部
电 话:23282986
地 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安溪建行二楼
永春县:永春县管理部
电 话:23885445
地 址:永春县环城路6号永春建行六楼
德化县:德化县管理部
电 话:23526366
地 址:德化县翰林府邸6#楼德化建行二楼
五、未尽事宜请登录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网:qzgjj.quanzhou. gov.cn,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12329,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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