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
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全市新一轮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石狮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4月10日开展新一轮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重点管控对象按原有渠道落实核酸检测。
二、采样地点
请广大居民根据所在镇(街道)公布的采样点,分时段错峰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外来商务人员就近参加当地核酸检测。
三、采样时间
2022年4月10日上午6时至下午3时。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在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动,按所在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小孩如没有身份证,可携带户口本,用家长身份证登记为“某人之子之女”;持境外身份证的可以登录“i石狮”中“采检登记”提前预约以节约检测登记时间),准备好“福建健康码”,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返回住所。
3.请广大居民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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