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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9 19:28:15 来源: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

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全市新一轮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石狮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4月10日开展新一轮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重点管控对象按原有渠道落实核酸检测。

二、采样地点

请广大居民根据所在镇(街道)公布的采样点,分时段错峰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外来商务人员就近参加当地核酸检测。

三、采样时间

2022年4月10日上午6时至下午3时。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在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动,按所在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小孩如没有身份证,可携带户口本,用家长身份证登记为“某人之子之女”;持境外身份证的可以登录“i石狮”中“采检登记”提前预约以节约检测登记时间),准备好“福建健康码”,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返回住所。

3.请广大居民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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