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近日,泉州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3月25日以来,鲤城警方依法严查严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行政处罚1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
案例一:
3月28日22时许,张某(女,36岁)违反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区管理规定,擅自离开鲤城区浮桥街道管控区到常泰街道管控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鲤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29日10时50分许,张某某(男,61岁)违反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区管理规定,擅自离开鲤城区常泰街道管控区到金龙街道管控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鲤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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