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检测策略,近日,福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有关事项。
相关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每人次5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15元每人次。
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群众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普通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患者自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项目费用。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检测试剂盒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区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
来源:福建医疗保障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