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厦门市从外省协查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病例
泉州市疾控中心发布提醒
3月11日,漳州台商投资区在对一所中学开展例行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请2月25日(含)以来,自漳州市台商投资区入(返)泉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进行核酸检测,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3月11日晚,厦门市海沧区根据外省协查函,对在厦门一名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请在以下时间、地点与该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入(返)泉人员,尽快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社区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若有需要,也可拨打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3月10日
18时43分,乘坐 D2315次列车(座位号6车7D)抵达厦门火车站(18时12分至下车,在餐车车厢就座)
18时53分,搭乘地铁3号线从厦门火车站站到体育中心站
19时07分,搭乘地铁2号线从体育中心站到海沧湾公园站
19时17分,到达海沧湾公园站(从3号口出站)
19时34分,步行到达天心岛小区旁的聚会广场
19时40分,步行到天心岛小区的停车场(华夏银行和贝多拉精品酒店之间的户外停车场)
20时16分左右,到达厦门院子地下停车场
20时21分,步行经厦门院子A区大门前往菜鸟驿站(海沧区新阳街道新景西里厦门院子105号店)
20时23分,步行经厦门院子A区大门前往海沧区新阳街道新景西里厦门院子322号
20时26分,乘坐电梯回家(海沧区新阳街道新景西里厦门院子322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