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月10日讯(记者 黄文珍 通讯员 郭垚宏)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日前,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等七条措施,促进一季度工业稳定增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最高奖励80万元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通知》明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6%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根据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500万-1000万元(含)给予1万元奖励,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以上按每增1000万元分别给予1万元、1.2万元和1.5万元奖励,其中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按每增产值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
对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2022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若同时又符合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可重叠享受。以上措施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
支持共享用工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通知》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全省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2年2月1日至28日。
保障企业用工稳岗。《通知》提出,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可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具体奖补标准和办法由各地确定。
《通知》支持企业共享用工,组织缺工企业到当地举办招聘会,或通过设在当地的劳务工作站有效输转务工人员来闽就业。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投资。《通知》指出,积极调度“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精心安排施工组织,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做好在岗职工的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项目储备推荐,打造高水平项目承载平台。对一季度工业投资增速、技改投资增速、全省工业投资增长贡献率居前三名的设区市(不含厦门市)分别给予奖励。
促进节能降耗低碳发展
强化示范带动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创新管理推动降本增效,促进企业效益提升,指导企业特别是列入国家年度成本费用调查的工业企业实现更加精细的成本费用核算,提高工业增加值率。发挥省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企业加快节能改造,强化能效标杆示范带动,降低工业能耗强度,深入挖掘节能空间,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绿色低碳发展。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通知》指出,持续深化“全闽乐购”行动。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原则上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牵头举办(含承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每场活动奖励3万元。
强化协调服务促进春节招商和节后复工。《通知》明确,加强与回乡的闽籍异地企业家、知名人士对接沟通和信息交流,推介招商项目,对一季度民企对接签约合同总投资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各设区市可以从省级民企对接前期工作经费予以支持。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帮扶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及时解决企业复工过程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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