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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08:39:41 来源:泉州晚报
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泉州市近日出台《泉州市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

泉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出“新政”

规上企业首次认定高企 可获加码奖励

泉州网12月17日讯 (记者王树帆 通讯员苏艺珍)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泉州市近日出台《泉州市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针对泉州实际,新增了一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新政”,并明确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倍增”,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500家。

《若干措施》对新入库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从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出库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按不低于原有补助标准,给予6万元配套奖励。同时在落实省上政策的基础上,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在加强创新型企业招引力度方面,对引进(指泉州市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在泉州完成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

“新政”还提出了两项创新举措:一是学习借鉴广州、厦门等地的先进做法,支持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提升”,对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原有政策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加码奖励。二是创新高新技术企业辅导服务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组建高企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对经过认定的高企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给予2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用以支持团队成员到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认定辅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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