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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09:20:15 来源:泉州网
今年6月以来,鲤城启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目前已进入整治攻坚阶段,将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鲤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进入攻坚阶段,本月起在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 最高罚1000元

小区电动自行车应有序停放

泉州网8月11日讯 (记者张素萍 实习生傅诗如 通讯员赖良德 文/图)今年6月以来,鲤城启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目前已进入整治攻坚阶段,将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根据《鲤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此次排查整治重点包括:生产、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私自改装、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及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的行为;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的行为。

“整治期间,我们将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着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

针对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问题,鲤城区相关部门将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开展“砌墙清人”行动,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并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等现象进行清理。

此外,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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