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7月27日讯(记者黄炜鹏 通讯员 厉兆丰 陈亚明)汪某帮朋友办理了三笔网络贷款,却声称只办成两笔,偷偷把另一笔6000元转入自己腰包 。7月22日,汪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鲤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今年1月份,小邹(女,30岁,江西人)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老乡汪某(男,32岁,江西人),因为都是江西老乡,两人很快便熟络起来,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在聊天中汪某告诉小邹他可以帮人办理网络贷款,如果有需要可以找她帮忙。
到了7月份,小邹突然急需用钱,便在微信上联系汪某,请求其帮忙办理网络贷款,汪某询问了小邹的一些基本情况和个人征信问题,并约小邹面谈。7月19日两人见面后,汪某给小邹在“分期”APP和“金融”APP网络平台上分别办理了两笔贷款,款项马上就打到了小邹的银行卡上。可是回家后,小邹发现除了自己收到的两笔贷款,信息提示她还有一笔“团购”APP的6000元贷款。小邹马上联系汪某,汪某称是系统问题,小邹再追问汪某就挂了电话,后来电话就再也打不通。7月20日中午,小邹向江南派出所报案。根据小邹提供的线索,民警经过侦查,于7月21日上午在辖区一酒店将犯罪嫌疑人汪某抓获。
经审查,汪某交代因被债主催债,在帮小邹办理贷款时心生贪念,偷偷记下小邹的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趁小邹不注意,办理了第三笔贷款,随后用微信收款码转走了6000元,并删除了相关的信息。目前,汪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鲤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使用手机时要用好锁屏功能,不要轻易将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告诉他人。如果手机借给他人使用,要多留个心眼,保护自己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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