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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08:56:49 来源:泉州网
7月21日,在晋江新塘街道某公司内,小伙子龙某借上厕所之际,盗走他人一部手机,6小时后就落网了。目前,龙某因涉嫌盗窃被晋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泉州网7月23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陈雅晴 文/图)7月21日,在晋江新塘街道某公司内,小伙子龙某借上厕所之际,盗走他人一部手机,6小时后就落网了。目前,龙某因涉嫌盗窃被晋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龙某指认盗窃现场

7月21日凌晨5时许,在晋江新塘街道杏田社区一公司上班的朱先生报警称,其放在公司车间门口板凳上的一部手机被盗,损失价值约1000元。朱先生说,当天凌晨2时50分许,他将手机放在板凳上,便去干活,不久后返回就发现手机不见了。

晋江市公安局新塘派出所接警后,值班民警到场调查,经调取车间门口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一名蓝衣男子鬼鬼祟祟,从公司大门过道缓缓往里走,几分钟后离开,手上握有一部手机,且一边回头看。7月21日上午9时许,民警在新塘街道某网吧将该犯罪嫌疑人龙某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被盗的手机。

龙某今年20岁,云南人,17岁辍学后开始务工,目前无业,整天混迹于新塘街道杏坂一网吧,除了上网玩游戏,吃住也在网吧解决。据龙某交代,案发当天凌晨3时许,他从网吧出来闲逛,因为肚子疼,到附近一公司借上厕所,正准备离开时发现了朱先生的手机。由于想回老家但身上没钱,龙某起了贪念,决定偷手机转卖换车票。于是,他偷走手机,拔掉电话卡,回到网吧继续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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