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1日讯(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王月清)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还未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市民们注意了,为避免迟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造成医疗费用报销空白期,市民应于3月10日(含)前抓紧时间缴费,3月10日后参保缴费的,将无法享受全年医保待遇。
2021年度筹资标准为不低于840元/人,其中:政府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不低于550元/人,个人缴纳290元/人。适用人群:全市城乡居民(除新生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国定省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及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停保3个月(含)内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外)。
3月10日24时前,自参保缴费成功后(以保费到账时间为准)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即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待遇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自3月10日起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的,缴费后60天为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才能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国定省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及职工基本医保停保3个月(含)内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除外),缴费之前和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全额自付。
税务部门提供多种自助缴费渠道,让广大市民足不出户即可轻松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
1. 微信公众号: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城乡居民医保】,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首字,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姓名、主管税务机关、村居、费款所属期、应缴金额等)无误后点击【缴款】,选择微信支付或银联支付完成缴款。
2. 扫码支付:使用支付宝APP、微信APP或云闪付APP“扫一扫”功能扫描如下二维码,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进入缴费界面完成缴款。
3. 闽税通APP:登录闽税通APP,首页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首字,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姓名、主管税务机关、村居、费款所属期、应缴金额等)无误后点击【缴款】,选择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或银联支付完成缴款。
如果市民不便通过手机自助缴费,可就近选择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网点,或到当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登记及待遇享受事宜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咨询电话:
直属管理部:0595-22116805
鲤城管理部:0595-22163973
丰泽管理部:0595-22567478、0595-22567351
洛江管理部:0595-22633723
泉港管理部:0595-87991769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0595-27551711
晋江管理部:0595-968919
石狮管理部:0595-83010969
南安管理部:0595-86395515
惠安管理部:0595-87397968
安溪管理部:0595-68797555
永春管理部:0595-23871603
德化管理部:0595-23515909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