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月27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李伟波 林培枝)为深耕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健全和落实科学有效的人才制度,提高企业引才聚才竞争力,近日,永春出台“十条措施”,鼓励重点民营工业企业引才聚才,在优化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个人贡献奖励、招才引才奖励、人才自主评定等多项新举措。
在个人贡献方面,永春将以高层次人才或高管人才上一年度在永春所在企业个人薪资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为基数标准,对高层次人才、高管人才进行人才贡献奖励。“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按实缴县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第四至第七层次人才按实缴县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永春县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年薪达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倍(含)及以上的高管人才按实缴县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年薪达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至6倍的按实缴县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在招才引才方面,永春鼓励企业主动引才,引进对象被认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奖励;支持企业柔性引才,每柔性引进1名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给予企业最高10000元的一次性引才奖励;每成功吸纳1名省级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最高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人才自主评定方面,永春注重激发用人主体活力,支持美岭水泥、博纯材料、良瓷科技、万家美纺织等4家市级试点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评价;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争取香产业非公职称中级自主评审权限,探索行业协会评价人才的有效办法,逐步下放香、陶瓷等有根产业非公初级职称评审权。
在人才培养方面,永春对承办市级及以上高端研讨会、职业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或举办行业性大型重点人才培训,给予3万至5万元补助;支持举办县域工业设计比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每场比赛最高补助10万元;重点民营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高管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进修培训,开展合作研究、技术攻关或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的,按所需费用二分之一的比例予以资助,每人次最高不超过0.8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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