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22日讯 (记者林书修)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鼓励支持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以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结合泉州实际,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转发《通知》,并下发相关贯彻意见。
泉州将开展企业职工线上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在岗培训,线上理论课培训的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60%)可视同线下培训课时,线上线下总培训课时不少于30个课时/班,培训结束取得人社部门核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录用且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保(以失业保险认定)的人员,可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培训由企业结合实际灵活实施,可全程线上培训,也可线上线下相结合,原则上总课时不少于4个课时,培训结束取得人社部门核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包含简易岗前)培训,只享受1次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根据贯彻意见,泉州对参加线上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培训结束取得人社部门核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由当地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200元生活费补贴(不含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