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7日讯 (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黄丽颖)记者从泉州海事局获悉,今年3月以来,泉州辖区163艘次船舶享受到减免政策的“红利”,共减免港口建设费1660多万元、油污基金23万元。
为切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港航企业带来的影响,帮扶航运公司更好地复工复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有关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告,决定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减免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及船舶污损害赔偿基金。
“不仅迅速兑现政策红利,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政策带来的好处,还要积极服务企业复产复工。”泉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连日来,泉州海事局迅速部署行动,保障减免政策实施,积极推动释放沿海经济增长活力。针对符合减免条件但已经交费的船舶,可以由缴费人或其代理人向申报缴费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退费,海事管理机构依照退费程序核准后,将多缴费用退回给原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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