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的补充通告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通告》(安防控指〔2020〕31号)文中的第四条“分布在各乡镇村居山头的坟墓,由乡(镇)、村(社区)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巡查和管控”,调整为“全县范围内禁止群众上山祭扫”。各乡镇务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防疫检查点,做好上山祭扫人员劝返工作。
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调整后如下: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今年清明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攻坚期、关键期。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十个不放松”“十二个加强”要求,现就清明期间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公墓、骨灰楼(堂)等区域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
二、广大村居民可以通过搜索关注企业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殡仪馆”进入网上纪念平台,为亲人建馆祭扫悼念。
三、骨灰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楼的,由县殡仪馆邀请宗教界(佛、道、基督教)代表人士进行统一集体代祭扫;安葬在县殡仪馆公墓区的,由县殡仪馆免费为每个墓穴敬献鲜花代祭扫;安放在村级公益性骨灰堂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参照执行。以上活动家属和群众均不得现场参与。
四、全县范围内禁止群众上山祭扫。
五、全县党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干部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家属亲友自觉主动落实上述规定。
六、广大村居民要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倡导通过简约方式缅怀亲人,如通过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家中摆放遗像追思先人美德、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易方式缅怀逝者。
七、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近期如有计划回乡的,请尽量延期,建议通过网络祭拜或委托亲人代为祭拜等方式,表达对亲人的思念之情。因特殊原因确需回乡的,入境后需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
八、对不服从管理且经教育不听劝阻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不再执行。
清明祭扫重在心诚,慎终追远、缅怀生命。为了您和家人、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村居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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