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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11:12:53 来源:泉州网
昨日上午,晋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王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及待售各类陆龟达50多只。法院借助在看守所设立的远程视频审理室进行庭审,做到疫情防控、司法办案两不误。

男子通过远程视频受审

泉州网3月18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尤燕玲 陈瑜滨 文/图)昨日上午,晋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王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及待售各类陆龟达50多只。法院借助在看守所设立的远程视频审理室进行庭审,做到疫情防控、司法办案两不误。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某在没有取得驯养、出售、繁殖等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空运、货运、物流等交通工具,在微信社交工具上与多人洽谈非法收购、出售陆龟事宜,共非法收购各类陆龟6只,陆龟制品1件;非法出售各类陆龟28只,还有17只饲养待出售,实际销售总价50万元以上。

经鉴定,该案中所涉及的各类陆龟包括马达加斯加陆龟、苏卡达陆龟、豹纹陆龟、辐纹陆龟、亚拉伯拉象龟,这些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ES)附录Ⅰ、Ⅱ物种。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CIES》附录Ⅰ和附录Ⅱ的物种分别同于Ⅰ级和Ⅱ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样被纳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当中。

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晋江法院审理的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由于案情复杂,庭审中控辩双方对部分事实争议较大,法院决定择日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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