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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15:54:19 来源:大美洛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全区农业生产复工复产,近日洛江送出“防疫物资大礼包”,助推农业生产复工复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全区农业生产复工复产,近日洛江送出“防疫物资大礼包”,助推农业生产复工复产。

支持农业生产复工复产七条措施

  一、开通疫期与春季农业生产服务热线(0595-22633809),协调解决农业复工复产及种养殖业生产、运输、销售以及农资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地对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水产养殖等涉农企业的卫生防疫和生产技术指导。

  二、支持粮食、蔬菜果品、畜禽肉蛋、畜禽饲料等生产的涉农企业优先复工复产,积极引导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协调、帮助农业企业按要求配齐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三、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车辆通行,协调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确保通往种植采收场、养殖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和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兽药等农资生产供应企业的道路畅通。

  四、支持叶菜类蔬菜应急生产,对全区2020年2月底前新增种植的300亩应急叶菜基地,区级按每亩500元叠加予以补助。渔船油价成本和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提前到2020年第一季度发放到位。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员证书及其他相关渔业船知船员证书,在疫情期间需要更换、年审的,由渔业主管部门到现场审核办理;对无法在现场办理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

  五、建立洛江区农产品产销联盟,定期将规模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推荐“菜篮子”保供单位集中采购。加大电商奖补力度,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5%给予奖励,每家奖励不超过10万元;对2020年首季度农产品网络销售额低于300万元的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按其首季度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的30%给予补助,每家奖励不超过3万元。

  六、对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贴息,在市级贴息补助的基础上,区级再按市级贴息补助的50%给予叠加补助,每家企业市、区两级贴息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利息总额。减轻养猪场能繁母猪的保费负担,区级承担的保险费率从5%提高到15%。

  七、提前下拨粮食种子储备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2020年3月底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

  本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措施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洛江区遵照执行。

  农时不等人。连日来,洛江区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春耕备耕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全力保障春耕备耕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农业生产、疫情防控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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