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2月12日讯 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各类企业迎来节后复工时刻。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县企业有序开展复产复工,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下发通知,明确企业复工相关要求,从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等四个方面,有序推进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尽管生产迫在眉睫,可疫情防控不能放松。《通知》要求,复工企业需具备“六个条件”:已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企业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已制订企业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分车间、分时段错峰就餐,尽可能实行配餐,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动员员工打包回宿舍就餐等);企业全部员工名单、节后返安员工名单及员工返安前后的信息登记台账完整(包括工业或服务业从业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企业员工健康信息报告单);设有相对独立的隔离场所;储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和员工防护用品(没有口罩、测体温计的不准开工);企业必须承诺复工后按照县指挥部转发的《工业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手册》《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在筹备复工的同时,安溪县还出台了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的“暖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加大财税支持,减轻企业负担三大方面。在财税支持上,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在疫情期间,对推迟疫情重点地区职工返工且遵守规定复工后保持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按企业发给该部分职工待工工资总额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在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房租给予免收,其他经营性行业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在金融支持方面,对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企业(包括生产疫情防控产品及物资生产、流通、供应有关企业),由县金融办协调申请政策性银行救灾应急流动资金贷款,并按“急事急办”原则,给予绿色通道审批及最大利率优惠,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此外,对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中小企业购置的设备予以加大补助力度,对生产的物资予以兜底采购,对采购原辅材料予以协调周转资金支持。(张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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