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防控指〔2020〕13号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正式启动入泉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第 1 号公告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决定正式启动入泉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通过高速、机场及火车站入泉的人员,应通过支付宝搜索“来泉登记”服务小程序或微信扫码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抵泉之后,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和分类通行工作。
所有入泉人员均有配合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履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协助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请予以理解配合!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0日18:00起施行。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