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非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
不得进入中心市区建筑工地承运
市渣土办近日印发《泉州市渣土运输企业管理规定》,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强化企业信用考核考评。
清运业务
须由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承运
根据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台商投资区辖区内的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清运业务必须发包给经核准公布的运输企业,运输企业必须将清运业务交给自有的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承运,非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不得进入建筑工地承运;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的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清运业务必须发包给经核准公布的运输企业,运输企业必须将清运业务交给自有的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承运,非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不得进入建筑工地承运。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和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有关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处置核准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录。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经处置核准进入管控平台目录库,可在全市范围承接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清运业务。
企业申报
制定严格准入条件
规定对申报处置核准的运输企业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二是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具有符合条件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少于4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四是自有新型环保智能自卸车数量不少于30辆。五是车辆驾驶员具有与准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交社保费用。六是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具有专用停车场,每辆车停车场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要求车辆必须是本地车挂本地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接入本市监管部门平台;必须购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经过审验合格,涉及车辆的违章、违法行为按规定处理完毕,同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考核考评
信用严重不良企业将被清出市场
规定加强了对运输企业的考核考评,要求各级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市容环卫等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和执法权限,加强运输企业安全、文明行车动态监管,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数字城管系统和公安天网对车辆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实时记录不规范行驶数据,及时查处和纠正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违章行为。
在加强运输企业诚信管理方面,将实行运输企业和车辆违规记分制度,作为运输企业定期考评考核的依据。对信用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给予“绿色通道”等服务便利,优先承接国有投融资项目运输业务;对信用评价结果不良的企业,采用约谈、通报、行政处罚、记入红黑榜和黑名单,限制承接项目运输业务,直至清出市场。
□本报记者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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