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10日讯 (记者颜雅婷)民以食为天。《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日前下发,明确2018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213万亩,力争总产量72万吨以上。

惊蛰过后,万物复苏。泉州市各地的田间地头又是一派春耕春种的忙碌景象。图为3月9日,记者在南安市丰州镇拍摄的田间风光。(张九强 摄)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坚决防止抛荒现象,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乡、到村、到户。要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生产用地,加快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59.8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
继续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生产,对流转100亩以上抛荒山垄田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对承租20亩以上山垄田复耕种粮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给予奖励。
继续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扶持建立20个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花生等粮油作物百亩以上高产核心示范片,推动良地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提高良种、主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耕种收综合机械应用覆盖率,稳步提高粮食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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