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2月14日讯 (记者林书修)春节、元宵将至,日前,市府办下发通知重申,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放飞孔明灯等升空物体(以下简称“双禁”),有关部门将适时开展联合行动,确保市民能在安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佳节。
中心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等现象不仅严重扰民,影响空气质量,而且对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产生安全隐患。为确保“双禁”工作严格开展,通知要求各相关区政府(管委会)要深入开展“双禁”宣传工作;在春节、元宵期间,加强执法巡查,组织公安、安监、供销、工商等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对可能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小卖部、超市等进行检查。消防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备勤,及时处理火警火情。街道、社区要指定专人开展全天候巡查,特别是对近期燃放烟花爆竹比较突出的地段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等升空物体的行为,公安、工商等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可拨打110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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