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一男子酒后与同伴发生斗殴,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要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该男子竟用言语辱警,并用手掐、抓扯民警,最后被民警制服。28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犯罪嫌疑人林某被鲤城区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今年12月19日晚上,23岁的林某与同事王某、蓝某在鲤城区府学路一家小吃店内喝酒。酒后,林某与王某聊天中产生了口角,林某出拳打了王某头部,随后两人互相扭打了起来。20日凌晨1时许,接报警后,海滨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口头传唤双方到派出所进一步接受调查。当民警要带林某上警车的过程中,对方抗拒,并出言辱骂民警。
当民警打开车门要让林某上车时,林某突然一手死死掐住民警的脖子,一手去抓扯民警的警服。民警口头大声警告,林某继续掐、抓。随后,在辅警帮助下,民警才脱身。但民警的警帽、执法仪都被打落在地,脖子上被掐出多处红印及指甲抓痕,右警衔也被抓坏掉。林某又抓扯辅警,辅警制服也被撕破两处。在口头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对林某使用催泪喷射器,林某被制服。
随后,林某和王某被民警送至医院醒酒。经酒精测试,林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65mg/100ml。酒醒之后,犯罪嫌疑人林某对自己涉嫌妨害公务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被殴打民警伤情已构成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鲤城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保障办立即启动处置机制,警务督察、治安大队迅速介入调查取证,并慰问受伤民警、辅警,对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林某予以刑事立案。20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犯罪嫌疑人林某被鲤城公安分局依法刑拘。28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使用暴力手段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林某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鲤城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过去的一年,针对基层公安民警执法环境中面临的严峻挑战,分局树立“外树警威,内赢警心,依法维权,暖警聚力”的理念,明确“四个一律”(即发生辱警袭警案件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一律列为督办案件,一律不许说情、打招呼,一律在第一时间向分局主官报告),在全市公安机关率先出台《办理妨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办案程序规定》,对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案(事)件零容忍、快反应、严查处,及时予以慰问,必要时实施心理干预,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警执法权益不受侵害,增强了警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018年,鲤城公安分局共查处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件8起9人(其中刑事拘留7名,行政拘留2名),有力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和正当执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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